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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之友》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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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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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津梁
本刊特稿:2003—2004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期刊编校质量抽查评比差错举例(十三)
李南生:新《现汉》解读之十一:“搀假”淡出——各负其责的“掺”、“搀”

默默地
用自己的工作
坚守着
大众传媒的
生命底线

休闲心情
秒针:戏说标点符号
业内观察
广西版协召开全区校对工作交流会议
何力:浅谈新形势下校对人员的知识储备
一周新闻:光明日报:语言文字规范化刻不容缓
环保巡视
夜蝶独舞:2005-09-12《广州日报》见报差错列举
一周新闻:贵州都市报:小学《语文》 家长纠谬误
一周新闻:深圳晚报:疏漏教材新学期退出课堂
一周新闻:华龙网:重庆峰会网址印刷有误
一周新闻:南湖晚报:7条闹市大街有284个错别字
一周新闻:新闻晨报:另类广告别字作噱头 市民表示这种广告方式不可取
一周新闻:江门日报:为何还有那么多错别字?
一周新闻:江门日报:“啄木鸟”“啄”出不少错别字
一周新闻:成都商报:离谱判决书 颠倒原被告
一周新闻:南京日报:裁判文书有错别字法官要担责
校对进行时
石裕晶:校对《新英汉》
交流在线
编读交流:关于选择问句的问题
编读交流:“置身”、“置身于”及叠架现象
好书酷网
好书邮购:《鸡蛋里面挑骨头——给三大报寻个错》
本刊特稿:2003—2004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期刊编校质量抽查评比差错举例(十三)

  《校对之友》编者按:

  从2004年10月开始,河南省新闻出版局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2003-2004年度全省出版的135种社会科学期刊进行了编校质量抽查。经过初评、复评、大会评议、评比结果反馈、评委再次认定和报刊管理处复查核对等程序,已完成此次抽查工作。

  本期继续转载本次抽查的部分期刊中存在的典型差错(资料来源于《河南报刊动态》2005年第4期),供同行参考。

  

  心理世界(差错率<后同,不另注>7.54/10000)

  1.文字、词语错误 如:  

  "别人说话我该点头时点头,该应时应"应为"别人说话我该点头时点头,该应时应"。

  "就更是像蒙受了奇耻大辱似要闹着逼着我远远地离开这种地方"应为"就更是像蒙受了奇耻大辱似要闹着逼着我远远地离开这种地方"。

  "往往是女人产生心理疾病的重要诱"应为"往往是女人产生心理疾病的重要诱"。

  "但天有不风云"应为"但天有不风云"。

  2.语法错误 如:

  "最近我的容颜和体能都衰竭得特别快"应为"最近我的体能衰竭得特别快"。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7.60/10000)

  1.文字、词语错误 如:

  "学生知识层次不齐的现象明显加大了教学难度"应为"学生知识层次不齐的现象明显加大了教学难度"。

  "课程考试已不能全面考核学生的能力"应为"课程考试已不能全面考核学生的能力"。

  "接摄机镜头连接口"应为"接摄机镜头连接口"。

  "量"应为"量"。

  "责"应为"责"。

  "泄"应为"泄"。

  2.语法错误 如:

  "完成遗留问题"应为"解决遗留问题"。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7.63/10000)

  1.文字、词语错误 如:

  "以职业为导向的"应为"以职业为导向的"。

  "这不仅是学生的权,也是……义务"应为"这不仅是学生的权,也是……义务"。

  "招生方面体现学生的主地位"应为"招生方面体现学生的主地位"。

  2.其他错误 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中国法制出版社……"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原文物(7.67/10000)

  1.文字、词语错误 如:

  "张舜《说文解字约注》"应为"张舜《说文解字约注》"。

  "以偏全"应为"以偏全"。

  2.标点符号错误 如:

  "《地理志》云:'安邑,巫威山在东'。"应为"《地理志》云:'安邑,巫威山在东。'"

  

  河南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7.72/10000)

  文字、词语错误 如:

  "币工资制"应为"币工资制"。

  "可谓之强劲有力"应为"可谓强劲有力"。

  "眼点"应为"眼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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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南生:新《现汉》解读之十一:“搀假”淡出——各负其责的“掺”、“搀”

  旧版《现代汉语词典》对同音同义的"掺"、"搀"二字的处理,真的不够合理。请看第3版《现汉》对此的处理:

  搀2 (攙)chān 把一种东西混合到另一种东西里去:~和|饲料里再~点儿水|初期的白话文,~用文言成分的比较多。

  【搀兑】chānduì 把成分不同的东西混合在一起:把酒精跟水~起来。

  【搀和】chān·huo ①搀杂混合在一起:把黄土、石灰、砂土~起来铺在小路上。②参加进去(多指搅乱、添麻烦):这事你少~|人家正忙着呢,别在这里瞎~。

  【搀假】chān/jiǎ 把假的搀在真的里面或把质量差的搀在质量好的里面。

  【搀杂】chānzá 混杂;使混杂:别把不同的种子~在一起 |喝骂声和哭叫声~在一起|依法办事不能~私人感情。

  掺 (摻)chān 同"搀2":~兑|~杂。

  在下相同的意义下,"搀"、"掺"以"搀"为首选这是明摆着的。

  通过如此处理,"搀"字头含有两个条目,除了上述"搀2"外,还有"搀1"(搀扶义);而"掺chān"字头下只注参选标志(同"搀2")外,无任何其他的义项。

  旧版《现汉》这样处理的用心似乎是很明显的:减少汉字的数目。如果旧版《现汉》的这种处理得到文字应用者的认同,那么,"掺"退出汉字应用界面的结果将不可避免。

  可是,实际效果如何?据学者许孟罗最新推荐的由香港AhMan先生整理的《异形词词频》数据:

掺和 36200 搀和 8850 chan1|huo5|

掺假 41000 搀假 819 chan1|jia3|

掺杂 90200 搀杂 13200 chan1|za2|

  其中显示,chān和、chān假中,使用"掺"与"搀"的比例大致为4∶1,至于chān杂中"掺"和"搀"的使用词频比例更高达接近7∶1。

  可见,旧《现汉》对于"掺"、"搀"的取舍思路和大众的文字使用的实际并不相合。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则从实际出发对"掺"和"搀"作出了"分工"的正确选择。该表注释:"'掺''搀'实行分工:'掺'表混合义,'搀'表搀扶义。"这就为对于同义的"掺""搀"的取舍从行政规范的意义上作出了结论。

  应当说,旧版《现汉》弃"掺"取"搀"这种处理的思路其实是代表了一个时期以来简化汉字工作的一个倾向,就是大量采用同音代替的方法来减少汉字的数量。应该指出,在不引起意义混淆的情况下,用同音字来代替一些词义相近或构词力不强的字是可行的,这是符合文字往概括性高、简便易学的方向发展的。但是,如果大量采用同音代替的方法,就会影响文字表达的精确性,这是和文字向精密化的方向发展背道而驰的。所以简化汉字和减少总字数,都应该有一个最佳尺度。

  在表混合义时弃"搀"取"掺",虽然不会减少汉字的总数量,但是它换来的是"掺""搀"合理分工、各负其责的实用效果,这样一来,减轻了"搀"的负担,两字各自有了自己唯一的适用含义,这就提高了文字表达的精确性。与这种效果相比,代价无疑是值得的。

  根据《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的规范,新版《现代汉语词典》相应作了调整。见第5版《现汉》(147页)。

  掺 (摻)chān [动]把一种东西混合到另一种东西里去:~兑|饲料里再~点儿水|初期的白话文,~用文言成分的比较多。

  【掺兑】(搀兑)chānduì [动]把成分不同的东西混合在一起:把酒精跟水~起来。

  【掺和】(搀和)chān·huo [动]①掺杂混合在一起:把黄土、石灰、沙土~起来铺在小路上。②参加进去(多指搅乱、添麻烦):这事你少~|人家正忙着呢,别在这里瞎~。

  【掺假】(搀假)chān/jiǎ [动]把假的掺在真的里面或把质量差的掺在质量好的里面。

  【掺杂】(搀杂)chānzá [动]混杂;使混杂:别把不同的种子~在一起 |喝骂声和哭叫声~在一起|依法办事不能~私人感情。

  搀2 (攙)chān 同"掺"(chān):~兑|~杂。

  【搀兑】chānduì 见147页〖掺兑〗。

  【搀和】chān·huo 见147页〖掺和〗。

  【搀假】chān/jiǎ 见147页〖掺假〗。

  【搀杂】chānzá 见147页〖掺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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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针:戏说标点符号

  前不久,朋友发给我一些关于标点符号的诗歌,看后兴致来了,也胡诌了一些,这里与大家分享。

  

1.省略号

  什么也不说

  让人

  可以发愣

  

2.破折号

  刀光隐去

  古拙的刀痕指引

  方向

  

3.问号

  鞭打黑夜

  捶击白昼

  散发的狂生扛着耳朵

  前行

  

4.感叹号

  除了把心坠下

  把泪滴下

  把话说重一下

  还能做什么!

  

5.间隔号

  小小的凳子

  夹在中间

  两人暧昧地坐在春天

  

6.逗号

  当断不断

  必受其乱

  

  不当断而断

  藕断丝连

  

7.分号

  短暂的分房

  必须为了清心

  两人还要都愿意

  (注:意思来源于《新约圣经》关于夫妻分房的教导。我是基督徒。)

  

8.句号

  是否一切都有个结局?

  虚空

  虚空的虚空

  

9.冒号

  他的发言

  总是很严肃

  

10.引号

  左一圈,右一圈

  上一圈,下一圈

  就这么一划拉

  都是我的了

  

11.括号

  虽然区别对待

  我的意见也很重要

  

12.书名号

  想出书吗?

  就找我吧!

  

  《校对之友》编后:

  谢谢作者秒针赐稿。秒针在电子邮件中说:

  "因偶然的机会接触到语言学的东西,于是产生了较浓厚的兴趣,直到今天。我本是个自由写诗的,因为这段经历,让我明白了汉语的博大精深,更明白语言的微妙。

  "愿我借助《校对之友》,能对自己的语言更熟悉,更有把握!也愿我们的汉语环境更美好!"

  看着秒针这些寄语,我们也深受感动。我们从中看到了关注、支持我们办好《校对之友》的朋友不但有从事校对工作的同行,有编辑、记者,作者、教师、学生以及其他从事语言文字工作或者关注汉语环境建设的人士也是我们的支持者。

  《校对之友》现在只是一个婴儿,它的编辑也只是几个热心于校对事业的义务工作者,编辑、选稿、策划水平还很低。我们选编的稿件也许一时还很难使每一位读者满意。但是我们有信心会做得越来越好,《校对之友》也一定会顺利地度过婴儿期,获得更多读者的认可。因为我们的背后有许许多多的读者在支持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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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版协召开全区校对工作交流会议

  广西版协于 2005年4月21-22日在南宁召开全区校对工作交流会议,共有 23人出席会议。广西版协秘书长吴明生主持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实施新闻出版总署新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和中国版协发布的《图书校对工作基本规程》,通报中国版协将在广西召开全国校对工作研讨会的有关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校对理论研讨,组织论文写作。

  广西出版总社出版部主任彭石生对《规定》进行解读,并对新旧《规定》作了对比,归纳为四方面:一是新《规定》是"法",具有"法"的效力;二是图书质量分级标准与国际接轨,减化后操作性更强;三是计错更科学,但处罚更严厉;四是维护读者权益,利于出版业市场竞争和依法管理。

  广西新闻出版局图书管理处副处长利来友通报了广西图书质检情况,2004年对图书进行了3次抽检,与往年相比,编校质量严重滑坡,除接力出版社外,其他社都有不合格产品,有的社竟然没有一本书合格!问题集中出在教材、教辅和自费书上。针对这么严重的情况,广西新闻出版局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办,坚决制止不合格产品。

  与会者分析了图书编校质量下滑的几个主要原因:一是有的社为配合新课标,时间安排特别紧,图书稿件到编、审、校人员手中,没有几天时间,近乎"立等可取",哪有不出错的?二是一些编辑责任心不强,不认真看稿甚至不看稿,当审校指出稿中错误后,要么不理会,要么写个"铅笔有效"(懒到不愿写红笔字地步),这又怎么不出错呢?三是自费出版的书,有的社重视不够,不与责编利益挂钩,或依赖作者,或依靠审校,也容易出错。会议呼吁各社领导要高度重视图书质量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和《规程》,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狠抓质量不放松。

  广西版协校对委决定继续深化校对理论研究,组织论文写作,促进广西图书校对工作,提升桂版图书质量。    (广西版协)

  

  《校对之友》编后:

  原载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办公室、商务印书馆总编室编《中国版协通讯》。转自http://www.pac.org.cn/htm/tongxun/2005/07/yantao_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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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力:浅谈新形势下校对人员的知识储备

作者: 何力

  

  长期以来,在新闻工作实践中,我们比较注重如何改进工作方式、运作规程;如何提高记者编辑的业务水平,采编技巧,而往往忽略了对校对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校对嘛,就是对着原稿照搬照抄的简单核对,凡是识字的人都可以从事校对工作,不需要什么特别的技术"。这种错误的观念在某些人的脑海中还有一定的市场。孰不知,现代社会的发展早已向校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校对工作的重心也由校异同向校是非转化,工作方式由专一校对向校对编辑或校审方向发展。在提升和扩大校对功能基础上实现"编校合作",形成更密切的"编校合力",是新闻界发展的必然要求。从这一点来看,谈谈新形势下,一名合格校对人员应具有的知识储备,是十分必要的。

  一份综合性报纸,古今中外、天文地理、政治、经济、法律、军事、科技等无所不包,报道内容多、涉及面广,要保证编校质量,杜绝新闻差错,实属不易。这就要求校对人员的知识储备既要博又要广,不仅要掌握一定的新闻业务知识,而且更要具备广泛的其它领域的知识。

  首先是理论知识,除了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新形势下,更要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深入细致地学习领会其深刻的理论内涵,它是我们行动的指南,前进的坐标。对新闻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次,是努力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只有把它们真正搞懂吃透,才能增强自身的政治鉴别力和对新闻导向的把关能力,从密密麻麻的字里行间中发现差错、纠正差错。一篇《坚持武装斗争,创建不朽功业》??纪念浙南游击纵队成立五十周年的文章中写道:浙南党长期处于国民党反革命武装"围剿"的艰苦环境中。从字面看,"浙南党"是个新的党派,而浙南游击纵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武装力量,不可能成为共产党以外的又一个新党,弄清了这个道理,与编辑协商后,改为"浙南党组织"。

  再次,法律方面知识。当前,国家加大了对法制宣传的力度,法律术语、专用名词不断涌现,法律阵地显得尤为重要,校对人员应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在工作中注意区分术语、专用名词之间的适用范围、条件、特点,以把握宣传的"尺"和"度"。如"被告"和"被告人"虽只是一字之差,适用范围却大不相同。前者适用于民事诉讼中,后者则适用于刑事诉讼中。再比如:同一个人在被拘留、审查起诉、审判的不同阶段,称谓都截然不同,稍一疏忽就会造成法律用语错误,形成差错。

  第四,现代科技信息方面的知识。在信息化手段日益普及的今天,一名校对人员更要掌握有关电脑科技方面的知识,向科技要效益,向科技要质量。眼下,不少单位建有新闻稿件数据库,当我们对一篇文章是否重复发稿有所怀疑时,只需打开电脑,输入关键词,荧屏上就会显示出你所需要的资料,一目了然,大大减少了稿件重复刊发的新闻差错。

  第五,英语方面的知识。随着我国加入WTO,与国际间交流大大增强了,新闻报道中也时常会出现一些英文单词或语句,作为舆论先导的新闻工作,如果不掌握一定的英语知识,又怎能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呢?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作为宣传阵地上的"守门员",更应以踏实地作风,严谨地学风,走在时代前列,为党的新闻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媒体来源: 《新闻实践》 编辑:晓明

  

  《校对之友》编后:

  转自新传播资讯网http://www.woxie.com/article/list.asp?id=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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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光明日报:语言文字规范化刻不容缓

李韵 发布时间: 2005-09-14 09:57 来源:光明日报

  

  在第二届全国语文规范化知识大赛开赛之际,国家总督学顾问柳斌提出: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刻不容缓。

  柳斌认为,当前社会上用词、用语的混乱状况比较严重,学校中语文教学受重视程度有所削弱,甚至有人提出"保卫方言"、"语言拒绝规范"等错误口号,这说明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任重道远。他强调,看到世界许多民族正面临着在世界舞台上丧失母语的话语权、不得不依附于西方强势语言文字、从而使本民族文化被弱化的危机时,我们更应认识到,要强化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广大群众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使每一位语言文字工作者,每一位使用祖国语言、热爱祖国语言的民众,都把普及通用语言文字、规范语言文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为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贡献一己之力。

  

  《校对之友》编后:

  转自光明网http://www.gmw.cn/content/2005-09/14/content_3044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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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蝶独舞:2005-09-12《广州日报》见报差错列举

作者:夜蝶独舞 提交日期:2005-9-18 21:38:00

  

  1.B6版,"鸟儿'扑楞'一声全飞了"中的"扑楞"应为"扑棱";"一个叫'欢欢'的小狗"中的"一个"应为"一只"。

  2.B3版,"情深意重"应为"情深义重"。

  3.B5版,"骄气"应为"娇气"。

  4.A1版,"流感大爆发"中的"爆发"应为"暴发"。

  5.A16版,"20米-25米/秒"应为"20-25米/秒"。图片说明中,"4位女士中有3位,由于受不了阳光的照射而打起了遮阳伞"中的逗号应删去。

  6.A2版,"作派"应为"做派"、"带着有色眼镜"中的"带"应为"戴"、"五仁月饼"应为"伍仁月饼"。

  7.A15版,"一、两年内"应为"一两年内"。

  8.A19版,"此时全场比赛刚刚好结束"中应删去一个"刚"字。

  9.A17版,"申述"应为"申诉"。

  10."罪行法定原则"应为"罪刑法定原则","做出判决"应为"作出判决"。

  

  《校对之友》编后:

  转自天涯社区http://www6.tianyaclub.com/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0&Key=0&strItem=no06&idArticle=29653&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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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贵州都市报:小学《语文》 家长纠谬误

  金黔在线讯 新学年伊始,上小学四年级的孩子领来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语文》课本,打开一看让人大吃一惊---那篇臭名昭著的假新闻《钱被风刮跑以后》,居然被作为拾金不昧的范文登上教科书。这已经是记者不止一次在这家出版社出版的小学《语文》课本中发现问题了。

  自孩子上学以来,记者经常翻阅这套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发现其中纰漏百出,归纳下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编校粗糙。一年级下册《元宵节》一文中提到这样一副对联:"明月皎皎千门雪,华灯盏盏万户春"。但插图中却将上、下联颠倒了。四年级上册开篇课文《师恩难忘》中有"这不过是无心插柳柳成阴"句,而"阴"实系"荫"之误。

  前后重复。三年级上册已经要求背诵过的王维诗《鸟鸣涧》,在四年级上册中再次出现。

  知识性错误。三年级下册《有冰取火》中,说到南极气温时说"说是夏季,其实也在摄氏零下20度左右"。"摄氏零下20度"应为"零下20摄氏度",因为"摄氏度"是温标的一种单位,不能将其分开。同册课文《爱我中华》中有"五十六个民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的句子,我国现在认定有五十六个民族,但并不是每一个民族都说一种语言,而有的民族却说不止一种本民族语言,因此"五十六种语言汇成一句话"的提法本身是有问题的。

  贵阳实验四小的一位家长说:"问题如此之多的教科书之所以能够走向课堂,充分证明无论是编写者、出版者,还是审定者,都缺乏对学生和教师负责的精神,希望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对学生的贻害。"

  作者:吴一文

  

  《校对之友》编后:

  原载2005-09-19《贵州都市报》。转自金黔在线http://www.gog.com.cn/gzrb/g0503/ca8725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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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深圳晚报:疏漏教材新学期退出课堂

■本报率先刊发系列报道促使高一学生使用的《思想政治1:经济生活》提前修订再版

■新版教材语言表述更为严密,一些基本概念阐述更为科学准确,教材实例更加新颖,更接近于生活

  本报记者雷丹报道 新学期开学,深圳的高一学生使用上了修订再版的《思想政治1:经济生活》,彻底告别了问题教材。无论是家长还是学生,对教材的提前修改再版都表示非常欣慰。9月10日,记者在益田村询问一些高中生,他们普遍认为"问题教材学起来很费劲,新教材感觉更轻松。"

  教材硬伤已经消除

  去年10月18日,本报率先刊发《百万中学生读"疏漏"新教材》,报道深圳大学附中政治特级教师胡兴松发现在广东、海南、山东、宁夏四省区普通高中使用的教材《思想政治1:经济生活》存在几十处硬伤,包括排版印刷、词语使用不当、定义不够准确、观点自相矛盾、基本观点错误、表述含糊不清等10个方面的错误。经过修订的教材到底是什么模样呢?本学期开学后,记者又将目光聚集到了高一政治新教材。为此,记者专程拜访了胡兴松老师。胡老师欣慰地告诉记者,这一届高一新生使用的政治教材已经修订再版。新旧教材两相对照,新修订教材的语言表述更为严密;一些基本概念的阐述更为科学、准确;内容比以前有所精简;教材实例更加新颖,更接近于生活。"消除了一些已经发现的硬伤",这是胡兴松老师对该教材的总体评价。

  一年内全面修订再版

  "疏漏"教材能在一年内退出课堂,许多教师对此表示赞赏。

  《思想政治1:经济生活》是《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颁布后的第一本高中政治教材,去年有广东、山东、海南、宁夏四省区的高一学生使用这本新教材。今年9月,江苏和福建两省正式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学教材一般"二年修订再版",此次得以提前,意味着以上六省区的高一学生彻底告别了这本备受非议的问题教材。

  该教材的第一版出版是2004年7月,第二版出版为2005年4月,有关人士说,"如此短的修订再版速度在中小学教材出版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深圳教师参与教材修订

  去年10月,本报率先披露高一政治教材的"疏漏"后,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羊城晚报、北京晨报等20多家报纸随后跟进进行了报道,著名网站如新华网、新浪网也进行了转载。媒体报道引起了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2004年12月,新闻出版总署组织专家对该套教材进行审查后,对于其中存在的编校错误或表述不准确的地方,责成出版单位修改。人民教育出版社广泛征求意见,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修改。

  今年6个实验省区的高一学生能够拿到修订再版的《思想政治1:经济生活》教材,可以说与深圳大学附中政治特级教师胡兴松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他最早发现教材出现的几十处疏漏,并投书教育部门和出版社,提出了自己的修改意见。今年3月,胡兴松老师受人民教育出版社的邀请,飞赴北京参与了该教材的修订工作。他对外界所称的新教材修订再版的"功臣"表示"不能接受"。他说,"如果说媒体的报道是助推器,那么各级领导的重视则是决定性因素,我只是做了一名中学教师应该做的事。"

  作者:本报记者雷丹

  

  《校对之友》编后:

  原载2005年09月13日《深圳晚报》。转自深圳晚报网http://www.sznews.com/szwb/20050913/ca18635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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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华龙网:重庆峰会网址印刷有误

  华龙网讯 经常坐飞机出差的尹先生最近发现,机场高速路附近一块广告牌上印制的峰会网址出现了错误。

  据他介绍,江北机场最近更新了有关峰会的广告牌,其中一张广告牌上,登了峰会的网站为"http//:www.2005 APCS.com",但根据他所了解的情况,峰会网站应该是"http://www.2005apcs.com",此外,"2005"和"APCS"之间也不该有空格,如果按照这个网址输入的话,无法进入网站。尹称,同样的错误,还出现在登机牌上。

  这个小差错,引起了市峰会办的关注,他们表示,一旦查证属实,将尽快更正。

  (记者 王渝凤)

  

  《校对之友》编后:

  转自华龙网"今日重庆"http://cqtoday.cqnews.net/system/2005/09/13/000525551.shtml。

  报道中所说的"峰会",指将于2005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亚太城市市长峰会。据报道,截至9月14日,已有122个境外城市(省、州、郡、区)表达了参会意向,其中已有84个城市和3个国外机构确认参加。

  这无疑是一次向亚太和世界展示重庆的一个难得的良机。重庆市政府也为此实施了"迎峰会"的总动员,并大兴土木,做了大量的形象工程。一项统计显示,今年渝北所有峰会建设项目投资额达到7.5亿元,而过去的投资量每年约在1亿~2亿元。

  整治户外广告牌是我市近期为迎市长峰会所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据介绍,渝北区目前已拆除有碍观瞻的大小广告牌近2000块,176块立于迎宾大道两侧的大型广告牌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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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南湖晚报:7条闹市大街有284个错别字

  南湖晚报讯 眼镜讲一"付",请你吃汤"园",出售花"蓝","祥"情面谈……在市区大街上走一圈,细心的读者就会看到沿街有不少错字、别字和缺损字。记者昨天从嘉兴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在9月10日开始的由嘉兴学院40名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大学生对我市闹市区7条大街的走访中发现,商家的橱窗广告、企事业单位的名称、路名指示中的错别字竟有284个。

  本周是全国第八个推广普通话活动周,而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和生活环境中的文字及注音规范等内容又是我市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弱势强攻项目。嘉兴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在9月10日开始请嘉兴学院40名中文系大学生,对市区建国路、禾兴路、中山路、勤俭路、越秀路、少年路和华庭街7条大街的部分路段进行走访调查,结果发现错字不少,而且每条街的错法还颇有自己的特色。

  少年路上服饰店较多,错字以缺损字居多,如"专卖店"的"专"缺了下面的一点,"嘉兴"的"兴"缺了中间一横。华庭街上的店面相对洋气,店家为了突出个性较多地采用了繁体字,粗略一数就有10家店面用繁体字写店名。

  越秀路上快餐店、眼镜店较多,商家为书写方便而出现不少同音别字,整条路有59处之多。中山路和勤俭路上出现的错字也以同音别字类居多,如有单位招熟"炼"工,有单位在招"闲"纳士,拼音"hua yun fang(花韵坊)"变成了"hau yuen fang",令人莫名其妙。

  据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不规范用字短时间内看似没有危害,但是从长远来看,随着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国内、国际间信息、物资、人力资源的交流空前频繁,语言文字作为交际的基本工具和信息的主要载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规范用字在经济上会给商家带来损失,在文化上则影响着汉语言的生存发展,所以我国前几年已把规范用字列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之一,并将在2010年前对我国各类城市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浙江省在2008年前完成评估工作,嘉兴市作为二类城市要求在2007年达到标准。针对此次调查结果,嘉兴市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纠正,力争早日通过评估。

  晚报记者沈爱君

  2005/09/15

  

  《校对之友》编后:

  转自嘉兴日报网http://www.jxdaily.net.cn/gb/misc/2005-09/15/content_2404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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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新闻晨报:另类广告别字作噱头 市民表示这种广告方式不可取

  "武夷路、中山西路的乐购超市上面张贴的宣传广告横幅上有一个很大的错别字,上面将'第几届'写成了'界',太不应该了。"昨天,石先生为此致电晨报热线。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一广告横幅长约10米、宽度约3米,上面果然有错别字。记者联系到了广告主的市场推广部,项目负责人张小姐表示,写有错别字的广告横幅是他们策划制作的。"我们故意写了这个错别字,目的是为了引起更多人的注意。"张小姐解释说,由于横幅所推广的健美运动普及程度和人气指数都相对较低,因此特别策划设计了这一含有错别字的广告横幅,希望由此引起更多注意。自9月12日这幅特别设计的广告横幅挂出后,次日他们就接到过一个反映错别字的来电。但她表示:"在市场推广活动中发出其他宣传物中,我们使用的都是正确的写法。"

  对这种另类的广告宣传,不少市民认为难以接受。他们表示,在大众传媒中故意使用错误文字显然有悖于《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推行规范汉字的精神,以这种方式获取广告效果并不可取。另有家长担心,这种错别字容易对大众尤其是小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线索提供者获得奖金100元)

  作者:□晨报热线记者谢磊实习生徐靖

  

  《校对之友》编后:

  原载2005-9-16《新闻晨报》。转自解放日报报业集团网站http://www.jfdaily.com/gb/node2/node142/node149/userobject1ai1066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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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江门日报:为何还有那么多错别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已近5年,可记者走访市区街头时发现,

我市离"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要求尚有距离

为何还有那么多错别字?

  

  绚丽缤纷的广告牌、彰显企业文化的企业标志、风格迥异的门面招牌……这些,都已成为江门构建现代化大都市的要素之一。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已近5年的今天,记者走访我市街头时却发现,我市离"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要求尚有距离。

  商场随意用方言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口进入我市,为了方便沟通、交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普通话成为必然,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我市不少商家在产品售卖过程中仍然较多使用方言。

  在市区港口路某鞋业商场内,挂满了大大小小的招牌,上面写着"名牌波鞋"等标语。江海中学的语文老师王靖武告诉记者,"波鞋"是广东方言,属于不规范用字,应该用"运动鞋"或"球鞋"。在港口路另一商场的广告牌上,出现了"大平卖"的字样;某摄影店门口的照片写着"晒相"。王老师告诉记者,以上这些词在普通话用语中是不存在的,应该为"便宜卖"和"洗照片"。

  随处可见错别字

  在市区港口路某商场的停车场,树着一个告示牌,上面写着"停车场谨供消费客人……"其实,此处的"谨"字用错了,应为"仅";一家小卖部的招牌上写着"茶叶旦",这个"旦"字明显是错别字,应为"蛋";建设一路某饭店的菜牌上也写了一大堆错别字,如"九菜"(应为"韭菜")、"豆付"(应为"豆腐")等。当记者跟这些店主说这些是错别字时,老板笑着说:"我们这是小饭店,没什么所谓,再说,也可图一时的方便。"在市区迎宾大道西和丰乐路,一些饮食店也出现了不少错别字,如召(招)工、昧(味)道、白才(菜)、莲容(蓉)、合(盒)饭、雪羔(糕)、板兰(蓝)根等等。

  化简为繁以为美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我市一些商铺使用繁体字的现象也较为普遍,这一现象尤其在市区胜利路显得较为突出,如"××城住宅洋房特价出售,有電梯洋房出租"中的"電"字应为"电";"×记牛腩粉麵店"中的"麵"字应为"面";"××商會大厦購物廣場"中的"會"、"購"、"廣場"应为"会"、"购"、"广场"等。记者在该路段还发现,不少书店的店名中都带有繁体字,如五邑城正门口的"書报廊"、附近的"偉少书店"等。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我市还有不少市民在使用旧体字、繁体字和异体字,与国家规范语言文字、推广简体字的做法相违背。

  记者询问了一些写有繁体字广告牌的单位,其中大部分人都认为,这是"有学问"的表现,可以吸引更多的眼球;有人甚至认为,港台地区很流行繁体字,用繁体字还是一种"时尚"。

  推广普通话人人有责

  市语委办的曹殿成告诉记者,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人人有责,每个人都应从自身做起,在公共场合尽可能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曹殿成还表示,文化是多元性的,推广普通话并不是对地方方言的否定,普通话只是一种大众比较认可的交流工具,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的窗口服务行业是社会交际的重要场所,应充分发挥语言的交际功能,做好语言的规范化工作。(文/本报记者 樊炜 图/本报记者 吴燕彬)

  

  《校对之友》编后:  

  原载2005-9-15《江门日报》。转自江门新闻网http://www.jmnews.com.cn/c/2005/09/15/09/c_7141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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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江门日报:“啄木鸟”“啄”出不少错别字

  本报讯 新会区在今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在城区各小学开展了"学区街道规范用字"啄木鸟活动。9月11日,会城街道办事处各小学组织"啄木鸟"小分队,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查找错别字和不规范用字。记者随学生们到知政路、大新路、仁寿路等路段进行用字情况调查,发现快餐店、服装店、诊所、网吧,甚至个别社区、机关单位的门牌都存在滥用繁体字、使用错别字的现象。新会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表示,会将这次活动查找出的错别字和不规范字,累总报告工商管理部门处理。

  繁体字大行其道

  记者沿街观察,发现不少店名存在滥用繁体字、一简对多繁的现象,如"开业大吉"是街头最常见的4个字,但"开业"两字几乎毫无例外地都被写成了繁体字;"现"、"学"、"龙"、"发"、"结"、"楼"、"审"、"华"、"兴"等常见字也往往被写成繁体字。究其原因,是不少店主存在着以繁体字为美的心理。

  在大新路步行街经营一家服装店的小丽,把店名中的"风"字有意写成了繁体的,她告诉记者,因为她觉得繁体字显得美观和吉利,现在的服装店打的都是品牌,靠的是文化底蕴,用繁体字、隶书,显得更加古朴和典雅,也显得更有文化气氛。在该服装店旁边的张老板也说:"现在社会竞争激烈,店名是门面和招牌,装扮精美的繁体字更具文化特色,给顾客的感觉也颇深沉和含蓄。"

  根据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只有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等情况下,才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当记者告诉商家们用繁体字是违反法律时,大部分商家都感到吃惊:"不可能吧?我们一直都不知道啊,现在很多人都这样用。"

  容易误导孩子

  在一家配件商店的招牌上,"配件"的"件"字掉了"人"字旁,一些小学生开起了玩笑:"买东西还配牛。"类似这样"缺胳膊少腿"的文字,给新会街头造成的"污染"着实不少。有的商家把"菠萝"写成"波萝"的,有的把"师傅"写成"师付",把"摩托车"写成"么托车"等等。

  一些店名招牌对成语的滥用是另一种"污染源",它对学生造成的不利影响尤为明显。"依依不舍"被服装店异化成了"衣衣不舍";"一往情深"被改成"一网情深",做了网吧的名字。据商家介绍,这样取名新颖,目的是为了吸引更多的年轻人。记者问起了身边的小学生,有些学生竟不知道"一网情深"是不规范用字。

  新会实验小学的吴老师对此现象十分头痛。她说,现在,借谐音乱改成语、常用语几乎成了一些商家做广告的主要修辞手法,比如招牌、广告每天宣传"咳不容缓"、"食全食美",这对孩子们学习中文已经造成了事实上的误导,在小学高年级、初中乃至高中,学生用语跟着广告走的现象屡见不鲜。圭峰小学的张老师告诉记者,有一次,她在批该学生作文时,指出"食全食美"是错误的,但学生家长却打电话来询问错在哪里。

  专家感到忧虑

  新会区教育局的有关专家表示,文字的规范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精神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城市而言,规范、优美的文字招牌、标语、广告牌是街头文化的组成部分,建设文明城市,我们要坚决反对错别字和不规范用字。

  新会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负责人说:"商家或一些个人使用繁体字印刷的行为,不但违反了《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通用语言文字法》。社会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工作最终还是要以老百姓理解为宗旨,现在,老百姓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还很薄弱,我们工作最难的地方就是老百姓不理解。我们会将这次活动查找出的错别字和不规范字,累总报告工商管理部门处理。"(文/图 本报记者 谢富瑞)

  

  《校对之友》编后:  

  原载2005-9-16《江门日报》。转自江门新闻网http://www.jmnews.com.cn/c/2005/09/16/09/c_715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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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成都商报:离谱判决书 颠倒原被告

  "如不服本判决……上诉于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昨日,王先生出示了这份出现了几处明显错误的判决书:"被告"写成"原告","1988年"写成"1998年"等。邛崃市法院办理该案的审判长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将采取校正或下裁定等补救措施,纠正判决书中的这些错误。记者昨日就此对省高院有关人士进行了采访,该人士表示,裁判文书的制作越来越受关注,下一步,省高院将出台规定以规范我省法院的裁判文书制作。

  5处明显错误"被告"竟然写成"原告"

  "一份判决书里竟有多处错误,我简直怀疑法院的公正性。"昨日,邛崃市冉义镇的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邛崃市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时间是今年6月28日,审判长为罗伟法官。该判决事关王家析产纠纷一案,被告是王先生的父母。

  王告诉记者,今年7月,他拿到这份判决书,发现其中存在几处明显的常识错误:所争议房屋事实上修建于"1988年",判决书里却写成"1998年"。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称,"鉴于二原告年老体弱,可适当多分些遗产",其中的"原告"实际上是"被告",因为本案中的两"原告"年龄都不满40岁。判决书最后一段写到"如不服本判决……上诉于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王认为此处错误更不应发生,因为根本不存在四川省中级法院,此处应表述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外,一楼一底的楼房,判决书却表述为"二楼一底"。还有错别字,"上诉状"写成"上述状"。

  王认为,判决书代表法院形象,法院认定的事实、判决理由等都通过判决书向当事人传达,但这份判决书却显得非常马虎,连续出现多处错误,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

  审判长表态:打印以后没注意到错误

  昨日,记者来到邛崃法院,找到办理该案的审判长罗伟。记者表明身份后,列举了王先生所挑的错误。还未将错误说完,罗伟立即表态:"是事实,是事实。"

  罗伟称,判决下发不久,被告方就已提出判决书中存在这几处错误,他当时便建议被告将判决书交回法院进行校对,但被告方一直没有将判决书原件交回法院,因此还未来得及纠错。

  罗称,该院制作判决书时一般先由书记员或打字员打印,审判长再对判决书内容予以审查,审判长或相关人员还将进行校对,"我当时没注意到这些错误。"罗说,法院对裁判文书的制作要求很严,如果出现3处以上错误,法院在岗位目标考核时将扣分,或给予经济扣罚。罗称,他将通知当事人将判决书原件交回法院纠正错误,如果当事人不交回,他将以下裁定的方式来纠正。

  专家声音:错误过多有损法律权威

  昨日,记者就"问题判决书"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律文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韦锋。

  韦锋说,在判决书中出现个别的笔误、错别字是正常的,并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法院可以通过制作新的裁定书对错误进行改正。但是如果错误过多,会严重影响到判决书应有的权威性,很明显,一份错误百出的判决书无法体现法律的威严。

  至于在判决书中竟然出现上诉于"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的字样,韦锋认为,这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般文字性错误的范畴。韦锋介绍说,判决书应该由法官亲自起草制作,经审判庭负责人审核后再由书记员进行校对,这样一份判决书的出炉可以反映出各个环节都出了问题,没有认真对待。

  省高院:将出台规定规范裁判文书

  记者昨日从省高院了解到,针对裁判文书的制作,几年前,该院曾出台过裁判文书评比标准的规定,对裁判文书中的错误进行扣分。一般情况下,错别字扣分要低些,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等扣得较重。此后,一些下级法院也纷纷出台过类似规定。对裁判文书出现的错误,法院可以将裁判文书原件收回重新制作,或在裁判文书原件上进行校正,或另外下发裁定来纠正。

  省高院有关人士透露,目前,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质量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下一步,省高院准备针对全省法院的裁判文书制作,出台一份类似规定加以规范。

  本报记者报道

  

  《校对之友》编后:

  原载2005-09-14《成都商报》。转自新浪网http://news.sina.com.cn/c/2005-09-14/05116938005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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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南京日报:裁判文书有错别字法官要担责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赵兴武 实习生 曹斌 记者 殷骏) 裁判文书出现文字错误、卷宗整理装订不符合规定……这些将被视为司法不规范行为而遭到追究。记者昨天从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实施的《关于违反司法规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法官一旦出现司法不规范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在我市法院系统"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市中级法院为更好体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针对查出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制定了《关于违反司法规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据悉,从本月1日起,这一规范全市两级法院的制度已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将审判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所出现的司法不规范行为,分为严重、一般、轻微三个层面。

  审判人员"违反程序法及相关规定,导致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及"错误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或者不采信证明力强的证据,导致认定案件事实错误或不清"等4种情形,被视为严重不规范行为。

  而"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及时、全面行使司法权,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裁判文书出现文字错误,影响裁判文书效力"等6种情形,则被视为一般不规范行为。此外,诸如"卷宗内诉讼文书应书写的内容,书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但尚未影响其效力"、"卷宗的整理、装订等工作不符合相关规定"等6种情形,被视为轻微不规范行为。而"其他影响司法公正、使当事人产生合理怀疑"的情形,也属于这种不规范类别。

  不过,该《办法》同时规定,对"因法律、法规理解和认识上的差异,导致裁判被改或发回重审"、"因出现新的证据而改变裁判"等情形,审判人员无需承担责任。

  据悉,对审判人员构成司法严重不规范行为的,将按照有关制度追究相应责任,并记入审判人员的业绩档案;对构成一般不规范行为的,由职能部门发出整改通知,并视情节记入审判人员业绩档案;对构成轻微不规范行为的,则视情节扣发审判人员的岗位目标奖。

  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作为一份责任追究的规范性文件,市中级法院制定的《关于违反司法规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是该院审判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的标志。使审判人员在履行司法职责时,有更明确的依据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最大可能地避免怠于行使审判权、越权行使审判权、滥用审判权、不规范履行审判权等行为,以公正司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编辑 涵烁)

  

  《校对之友》编后:

  原载2005-09-13《南京日报》。转自南京日报网http://www.njnews.cn/s/ca6662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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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裕晶:校对《新英汉》

  那是2000年6月的一天,上海辞书协会在漕溪路市社科联礼堂开会,只见吴莹老师风尘仆仆地赶来坐在我身边说:小石,我想请你参加《新英汉词典》世纪版的校对工作,不知你是否有空?我的眼睛一亮,历历往事浮上心头。

  《英汉大词典》编写完毕后,吴莹老师就在巨鹿路译文出版社的办公室里为《新英汉词典》的改编做各项准备工作。她始终担忧:在国外,词书的寿命只有五年左右,而我们这本词典已经发行了二十多年,早该修订了。

  在一次教师联谊会上,一位曾参与编写《新英汉词典》的老师说:《新英汉》要正式修订了,吴莹提出对每一个词条都重新改写,500万字,难啊!我听后,心中"咯登"一下,既为吴莹老师作为一位女同志有如此高标准的严格要求而感到高兴,又为她作为主编而捏着一把汗。说心里话,我非常支持吴莹老师的决定,据我所知,仅英语计算机词汇而言,国外每年就要新增1000多个。《新英汉》确实是到了非开刀不可的程度了。

  如今,两三年时间过去,世纪版《新英汉》已经到了校对阶段,大功基本告成。这与吴莹老师的前期准备工作、广大编者的辛勤努力和译文出版社的全力支持是分不开的。我为此感到高兴和祝福。但同时,也为自己能否完成任务而担心。《新英汉》毕竟是一本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声誉、当时已畅销900多万册的国家重点图书。

  大凡出版社校对,一般由印刷厂或校对人员将清样和原稿校对一遍,作者校对一遍,编辑再校对一遍,算是三校。而校对《新英汉》截然不同,每次校样出来,均由编者和校对人员一起认真校阅。说是校对,其实应该说是审校。我当时拿到的已是三校样,吴莹老师要求我确保消灭错误,必须认认真真地对每个单词、词条、词义、词性、译文、标点、前后文的统一乃至排版错误逐一进行审核。将能够肯定是错误的用红笔勾出,凡有疑问的用铅笔勾出并作说明,然后由她对每位校对人员的校对稿再作最后校阅和审定。如此算来,世纪版《新英汉》至少校对了六遍。这种做法,与一般的校对完全是两码事,在我所接触的出版社中,也是第一次。

  如今,新书已发行了1000多万册,这本书已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而吴莹老师又马不停蹄地投入到《英汉大词典》的修订工作中去了。她将一生奉献给了我国的英语词书事业,兢兢业业、埋头苦干......整个校对工作对我来说是一次学会做人的实践。从吴莹老师身上,我看到了一位辞书工作者对科学对事业的赤诚之心。

  

  《校对之友》编后:

  原载2002-11-12《新民晚报》。转自易文网http://www.ewen.cc/av/bkview.asp?bkid=27868&cid=4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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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交流:关于选择问句的问题

编辑先生:

  你好!很高兴看到你的回复(见《校对之友》第21期《编读交流4则》第1则),这里能否再请教一个问题?

  前不久关于选择问句的标点使用,我分别查考了林穗芳先生的《标点符号学习与应用》(人民出版社)和杨权先生编著的《出版物标点符号规范用法》(广东人民出版社)。

  《标点符号学习与应用》P174说:

  "几个选择项也可以构成句群,以强调各项的独立性。……选择问采用句子还是句群的形式,作者有选择的自由。"

  《出版物标点符号规范用法》P21说:

  "有的选择问句句子较长,语气比较强烈,为了加强语势,也可在每个问句的后面都用问号。各个问句的后面都用了问号后,选择问句在形式上就不再是复句,而成为了两个或几个并列在一起的单句。"

  问一:

  杨权先生所说的"成为了两个或几个并列在一起的单句",究竟是说整个选择问成了一个单句呢,还是说成了好几个单句?我和同事对此有争论。这里请教你对杨先生这个阐述的看法。

  问二:

  作者有选择的自由,这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如果我们面对一个处境,即不是我们自己写文章,而是要为别人的文章标点,如古人的作品或外国人的作品,我们就要慎重考虑原作者的意图。所以,我在考虑选择问处理为句子的形式还是句群的形式,之间到底有何语用上的不同。

  既然两位专家说构成句群就强调了各项的独立性,加强了语势,那么我想,是否可以进一步说:每个问句的后面都用上问号,疑问方式已经产生了变化,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整体作出选择的问句,而是逐一提出疑问,引出逐一的思考,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形成一个疑问句群(或句组)?

  例句:

  a.这种树是先开花后落叶呢,还是先落叶后开花呢?

  b.这种树是先开花后落叶呢?还是先落叶后开花呢?

  谢谢!

  ----Liu Yonghui(liuyonghui@grapecity.com)  2005-09-13

  

Liu Yonghui:

  谢谢你对本刊的信任。语法问题有时看似简单,要真正得出一个完美的结论其实并不容易。这主要是因为语言本身是活的东西,理论在它面前往往是苍白的。所以,你说你和你的同事对一些语法现象有争论,这完全是正常的。下面,针对你来信提出的问题,我只能抱着共同探讨的精神,谈谈个人的看法,倘有偏颇(完全可能)欢迎你和其他读者指正。

  其一:

  杨权先生的话"成为了两个或几个并列在一起的单句"其实说得很明白,他的意思是"成了两个或者几个单句",而这些单句的相互关系是"并列在一起的"。这里的"单句"应作复数理解,即相当于英语中的"sentences",只不过由于这里的汉语词汇没有复数的标志罢了。

  其二:

  我认为你的理解可能有点儿问题。

  选择问句不管是加一个总的问号,还是每一个选择分句都加问号,并不对会对答案造成影响。

  因为从一个问号变为几个问号,只是句子的"形式"("形式"一词见你的上述《出版物标点符号规范用法》P21引文语)变了,即在"形式上"原来的由几个复句组成的句子变成了一组并列的单句,其实质还是"选择问句"。具体说,就是这种变化只是由于作者认为这类"选择问句句子较长,语气比较强烈","为了加强语势"所作的"形式上"的变化。

  再看实际语言例子,如你最后局的两个例句,无论a句还是b句,针对同一个具体场景和对象,回答都应该是一样的--只能在这一组疑问中选择出一种情况作为答案。

  所以,你所说的那种由于"逐一提出疑问",所以"引出逐一的思考",从而"最终得出一个结论,形成一个疑问句群(或句组)"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

  

  ----李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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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读交流:“置身”、“置身于”及叠架现象

编辑:

  "置身"就是将自己放在(某一位置)的意思,那么后面还能加"于"吗?

  同样"来自"中的"自"就是"从"的意思,"于"也有"从"的意思,那么"来自"后面还能加"于"吗?

  谢谢

  ----gxg616(mailto:gxg616@sina.com)  2005-09-16

  

gxg616:

  语言真是一个十分奇妙的东西,有时,甚至奇妙得令人感到不可捉摸。这是因为,语言并不是纯理性的产物,并不是数学公式,其正确性不在于无懈可击,而在于大家都这么用。

  "置身"这个词,就是这样。

  《现代汉语词典》有"置身"的词条:

  "置身:把自己放在;存身(于):~于群众之中。"

  这个释义是什么意思呢?依我的理解,它在这里实际上是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置身"一词的后面既可以加"于、在"一类的介词,也可以不加这一类介词,只要符合语言习惯而又得体,二者都对。它的例句就带上了一个"于"。你说,这种现象是不是很奇怪?

  至于"来自"后面能不能加"于",这个问题语法界也争论已久。从语法意义上,"来自于、置身于"这类现象叫作"叠架"。

  对于叠架现象,按严格的语法评判标准,这是违反语法规则的。但是,违反规则,并不是判定"有罪"的最高法官,在语法规则的后面还有一个更高的判断标准,这就是"从众"。当下大众传媒的渠道日益拓展,语言的主体越来越大众化、平民化,这就必然造成语言对于原有的语法规则的"突破"而又为大众所接受、认可的现象越来越多。"置身于"已经被语言规范认可,"来自于"也正被越来越多地接受,与此类似,"涉及到、当作是"之类,也当属此列。

  

  ----李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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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邮购:《鸡蛋里面挑骨头——给三大报寻个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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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维藩 著

责任编辑:卢锋

封面设计:张金

版式设计:张波

责任校对:王恒田

书号:7-80684-327-2

幅面尺寸:140mm×203mm

印张:15.125

字数:376千字

出版时间:2005年8月第1版

定价:26.00元

  大连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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