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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星期二
2005年5月10日
《校对之友》——校对的挚友   欢迎订阅 欢迎投稿 欢迎转载 文责自负
本期目录

特别推荐

解疑释惑:
名词解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告”

校对工作必备法规规范

本刊栏目介绍

“环保”巡视:
读者荐稿:“卫冕”的用法和释义商兑
文章千古事——咬嚼该不该?(附:网友争鸣)
业内观察:
“编校合一”的利与弊
编读交流:
本刊第2期《采访实录:“校对网”的理念——IT精神与享受工作》差错更正
名词解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告”

  应该说,法律范畴有相当多的专业词语,它们的规范表达形式并没有引起我们的媒体、出版物的作者、编辑以及校对的真正重视。为此,本刊将在尽可能的条件下,陆续刊登一些介绍这些属于法律范畴的专业词语的辨析知识,希望读者在自己的工作中提高警惕,引起注意,"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事"。欢迎大家近期就此专题投稿、交流。

  近日网上有同行网友询问"被告人"和"被告"是不是有区别。另外还有一个相关概念是"犯罪嫌疑人"。由于这三个法律名词在当下媒体中经常出现,并且常常用错,所以,我根据自己的法律知识,解释如下,供各位同行工作中参考。有不同看法,希望能相互交流。

  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只是刑事诉讼的专用名词。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里,以起诉为准,被诉的一方起诉之前称为犯罪嫌疑人,起诉之后称为被告人。也就是说,因涉嫌犯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者被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刑事当事人,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一律应该被称为"被告人"--把他们称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都是不对的。

  2."被告"是指除刑事诉讼之外的其他诉讼中的被诉方。

  所谓其他诉讼,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因此,如果把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中的被诉方称作"被告人",也是不对的。他们只能被称为"被告"。    

  可见,"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被告",三个法律名词各有自己的含义,不可混淆。三者有比较专业性的区别,而且不为大多数人注意。其根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查阅一下这三部法律。

  

  (李南生)


读者荐稿:“卫冕”的用法和释义商兑

该文摘自《报海拾误录--写给报刊编辑记者的书》 作者黄鸿森

  体育新闻中常常出现"卫冕"字样。"卫"是保卫;"冕"原意是礼帽,后来专指帝王的礼帽,在这里借喻运动员在上次竞赛中取得的冠军称号。合起来,"卫冕"就是[运动员]在竞赛中争取保住获得的冠军称号。

  在古希腊奥林匹克竞技会上,竞赛优胜者可以获得用月桂树叶编成的花冠,称为桂冠。现代的竞赛冠军只拿金牌、奖杯等,已经不戴桂冠,用"冕"借喻冠军,可能同上述历史有关。附带说说,古希腊奖给竞赛优胜者的花冠,必须由父母双全的男孩用金刀割下的月桂树叶编成,而且男孩父母必须是自由人,不是奴隶,以表示桂冠的圣洁和高尚。

  读报所见,"卫冕"一词有时使用失当。这种情况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词组"卫冕冠军"组合欠妥

  下面两例都用了"卫冕冠军"字样:

  (1)夺标呼声最高的葡萄牙选手罗莎·莫塔未能跑完全程。这位卫冕冠军和奥运会金牌得主在约26公里处退出了比赛。(《湖南日报》)1991年8月26日,新华社东京8月25日电)

  (2)卫冕冠军、印尼选手余莉安以9:11、11:9、10:12败给罗景民而被淘汰。(《成都晚报》)1992年4月9日4版,据新华社吉隆坡4月8日电)

  例(1)是关于第三届世界田径锦标赛女子马拉松赛的报道中的句子,例(2)是关于亚洲羽毛球锦标赛的报道中的句子。两例中的"卫冕冠军",看来是个偏正结构的名词词组。卫"冕"之"冕",上面说过,是"冠军"的借喻语。用"卫冕"作"冠军"的定语,就成了"保卫冠军"的"冠军",显然说不通。似乎,"卫冕冠军"应改作"上届冠军"。如果要保留"卫冕"字样,则可改成"为卫冕而参赛的"之类,并把下文顺一顺。

"卫冕"一词应用欠妥

  下面两例都没有正确使用"卫冕"一词:

  (3)易世益是江汉油田钻井处一名普通工人,曾连续八年卫冕江汉油田象棋大赛桂冠,三次在全国石油象棋赛中问鼎夺桂,被人誉为"石油象棋王"。(《中国石油报》)1993年7月30日)

  (4)经过305公里的激烈角逐,当今世界冠军、主场作战的舒马赫力拔头筹。目前舒马赫与总分第二的达蒙·希尔积分差距已拉大到27分,由于今年只剩下三站比赛,因此舒马赫卫冕本年度世界冠军基本已成定局。(《 新华日报》)1995年10月5日4版)

  例(3)和(4)有一个相同的不妥之处是把"卫冕"作为及物动词使用,前者以"江汉油田象棋大赛桂冠"作宾语,后者以"本年度世界冠军"作宾语。"卫冕"本身就是个动宾结构词组,"冕"是动词"卫"的宾语,如同"吃饭"一样,"饭"是"吃"的宾语,不能再带宾语。

  例(3)可将"卫冕"改成及物动词"夺得"之类。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像新闻所说的"连续八年卫冕",那么这位棋手当是连续九年登上冠军宝座了。是"连续八年卫冕",还是连续八年取得冠军?要弄清楚。

  例(4)最简单的修改方法是把"卫冕"改为"蝉联"。

两部辞书"卫冕"条释义探讨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曾向辞书请教。因为"卫冕"是个新词,手头有两部近年出版的语文词典收了"卫冕"这个词条。它们的释义分别是:

  (5)指竞赛中保住上次获得的冠军称号:~成功‖男子篮球队能否~,就看这场比赛了。(《现代汉语词典·补编》商务印书馆1990版)

  (6)在竞赛中保持住上次的冠军称号。‖中国羽毛球小将今天又把交回去的尤伯杯捧了回来,她们以3:2击败南朝鲜队,~成功,实现了四连冠的愿望。(《汉语新词新义》辽宁大学出版社 1991年版)

  两部词典把"卫冕"'的"冕"释为"上次获得的冠军称号"或"上次的冠军称号",是正确的。要讨论的是"卫"字。对此,例(5)释为"保住",例(6)释为"保持住",都有冠军再次到手的意思。实际上,"卫冕"是一种成败未卜的行为,是一种希望取得好结果而不一定能够取得好结果的行为。保住上次冠罕,是一个奋斗目标,不是已经得到的现实。因此建议上述两部词典"卫冕""释义中的"保住""保持住"之前加"争取"两字。这两部词典所举的用例都有"卫冕成功"一语。只有把"卫冕"看作是努力争取而成败难卜的行动,才能用"成功"做谓语。此外,例(5)中的例句"男子篮球队能否卫冕,就看这场比赛了","能否卫冕"后,也以加"成功"二字为妥。

 

  (摘自《报海拾误录--写给报刊编辑记者的书》)

(《校对之友》编后:此文由《湖南经济报》校对"胜哥"网友友情推荐。欢迎有不同观点的读者来稿争鸣。) 

 


文章千古事——咬嚼该不该?(附:网友争鸣)

http://wy.cnii.com.cn/20030409/ca165782.htm

(2003-07-14)

 

  比较善于把握机会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并常被做成热点以致从上世纪90年代起以文章流行、书遭盗版、文化论争、名誉官司等等一路跨世纪热过来的余秋雨先生,近日因为文章被人挑错一事再度成为网上网下广泛关注激烈论争的一时焦点。

  此事的缘起、余秋雨对金文明的反驳及金文明对余秋雨的反驳的反驳,许多网站都有报道,而以东方网所作专题对此事件的报道最为详尽、全面。目前,虽然借着反驳夹枪带棒、含沙射影地将金文明阴损挖苦了一番的余秋雨已经通过其秘书金克林对媒体表示,不管对方再说什么,将不再作任何回应,但金文明却说,他还不能打住。而网站上也有不少网友强烈要求余秋雨出来把道理讲清楚。目前东方网上相关专题BBS上的帖子已经累积到了近一百五十页,绝大多数的帖子都认为余秋雨如此对待批评的态度是让人不能接受的。

  实际上,人们所谓的"余秋雨现象"完全是这些年来中国社会真正的文化精神衰落、迅速商业化、平面化、世俗化的"经典作品",像公然肆行剽窃的北大教授王铭铭及公然跳出来为其丑行百般回护的什么学者之流,像虽然一心要余秋雨忏悔自己也毫不负责任地信口雌黄---比如声称"书法是中国文化的摇头丸"---的青年学者余杰,等等,都是这种浮躁的商业文化泡出来的浮沫。这类"文化经典"尽管动辄高喊什么"与国际接轨",实际上是连自己的根在何处,做文人、学者的操守底线在哪里都不甚了了或是根本就没有什么操守底线。既没有宋代大儒张载先生说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社会责任感,又没有如金文明先生这样的一点从事最基础的文字工作的兢兢业业的责任心。

  余秋雨给金文明这样的足见编辑本色的工作起了一个名字:"咬嚼派",并大加讽刺。然而现实是中国目前这样的"咬嚼派"实在是太少了。如果这样的"咬嚼派"多一些,那么至少,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电视台的各类节目中的比牛皮癣还难治的字幕错误就会少得多甚或会被根治,而余秋雨先生在写文章时也会多一点谨慎之心,出书以后也会多一分纠错之意,断不致如金文明先生所指出的在再版了N遍的书中还会有余秋雨先生所说的"排版"差错。

  但是此事的另一点令人感到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是,金文明先生将本是研讨学问的书的名字拟做《石破天惊逗秋雨》,确是起得十分无聊,这也就怪不得要被批评此举是在借机炒作。

文如何?学如何?人又当如何?

阿濛

我曾把余先生的散文当历史读。大概有许许多多的人和我一样吧。现在看来只能当美丽的文章读。因此金先生的文章很有必要。

深深的遗憾

如果仅仅是学术的错误,其人其文应该还是可以被原谅的。在所谓"痞子文学"相当长时间的盛行后,余秋雨的美文也的确带来了一阵清新之风。但现在看来,人格的缺失是无法原谅的。

蛐蛐王

余秋雨的散文是很容易模仿的,并不像大家所认为的那样达到了某种境界,因为文章的技巧性远远超出思想性。至于余秋雨的学术论文,因为从未拜读过,所以无法置评。再就是余秋雨的人品,从金余之争来看,作为后生小辈的我是不敢置评的。

gaoigne

不可否认,余先生是位学者,但频频出镜的他,很难有学者的平常心,很难静下心来做学问,浮躁之气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劝学者们还是搞研究为好,不要忙于世俗,不然就和余先生一样错误百出,贻笑大方了。

悠见

评说历史带有一定的自由性和多样性,但客观的历史本身容不得自由与多样;个人的性格可以张扬,但决不能逾越基本道德的尺码。艺术是相当重视"人品"的,因为艺术是发现美和创造美的工程。由带着污点的心灵去创作,便从根源上失去了追求美的资格。同时,一个人的作品是会成为流传千古的经典,还是昙花一现的"走秀",相信时间会说明一切。

当然,这场辩论也决非是徒劳的,因为它对于我们现今的道德和治学态度大有裨益。

外企员工

余秋雨善于作伪,文过饰非,以前只是听说,现在亲眼见到了。今天上午在企鹅书店买了《石破天惊逗秋雨》对照余氏散文,再看他们在报端的论争,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金文明是一个学人;余秋雨是一个文人,也是一个闻人;他们较上劲,一是由于学人太过较真,主要是因为余秋雨轻薄为文。

戏剧学院一老师

金文明的书有一个价值:是一本很好的编辑审读报告,堪称范本,建议所有编辑看看;如果余秋雨书的编辑当时这么仔细看了,那余秋雨的身上就不会有这么多弹洞;不过话又说回来,像余秋雨这样胆子的人真不多:既敢胡乱下笔,轻薄为文,又敢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实在是不多见。

美国一群东方网友

即使退一万步讲,如果余秋雨在文革中百分之一百的清白,那么他在《新民晚报》中开骂金文明已经表明他是一个百分之一百的伪大师。我们和余秋雨非故非仇,仅仅是他的无赖行为与所得荣誉的"文化大差距",才让我们震撼与愤怒,纷纷上网讨伐!让余这种小人得志,不可一世,实在是中国的文化悲剧!

一笑

余秋雨是一位不错的学者,虽说不是大学者---可惜他偏偏要自扮为大学者;余秋雨是一位聪明的作家,尽管不是一位大作家,可惜他偏偏自居为大作家,于是,他便自己糟蹋了他自己---正如某位从来没有暗示自己是"文化大师"的某作家说过:猴子的屁股本来就是红的,如果它老老实实蹲在地上,那谁也不会注意,可是他偏要爬到高高的大树上,最吸引人们的自然只能是它的红屁股。

学者、名人该如何对待批评

看不起驼鸟

东方网应当把余秋雨"请"出来,听听网友们的声音。90%的网友都在批评他,大多数很有道理,有理有据。他如果这辈子还想再上电视为通俗歌手评奖或作风光演讲,现在最好出来,大大方方上东方网,有错认错,向金老先生道个歉,即可赢回不少骂他不是东西的读者。但他偏偏像驼鸟躲进沙丘,死不出头。这哪里有一点大师的风度?哪里对得起掏钱买他书,让他赚利又赚名的广大读者?

网友的呼声:余秋雨你要出来讲道理。

不张狂

余秋雨,你不能不想说就不说,你得为你的读者想想,他们曾经因你而掏了口袋,他们可能是省下零用钱来买书的中学生,可能是你的崇拜者……所以,你因该说清楚,必须说清楚。否则你将贻害他们,而最终害的是你自己。你将因过于骄奢而失信于读者,你将因过于张狂而失去读者对你的尊重。

taweyu

自古以来,文人相轻。撇开学术探讨,金余之争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出这一点。问题在于,余秋雨先生并不是文史学家,显然经不起拿着放大镜、真正意义上的文史学家的"咬嚼"。对余先生来说,关键是态度,坦然地接受批评而非遮遮掩掩并无损于自己的形象。而金先生,语气也可以再平和一些。

惑者

再严谨的学者也有犯错误的时候,只是当自己知道错误后,勇于承认者才是真正的学者。辩论是正常的,只是要在学术范围内,可别涉及人格什么的就好了。争论本身是件好事,只是我们需要知道到底谁是对的,或许,谁都没有对、或者错。

Yuan

余先生大可不必为被咬而大动肝火。是人都会犯错误。任他学贯中西的大学者(xxx),也在其书的重印前记中承认,修订了一些文字。如以宽容之心对待"被咬",并作出具有大家风度的回应,会更受读者欢迎,更能显出自身的文化修养。

茂春雨

百家争鸣的文化氛围让人感到高兴。严谨的治学态度应该大力提倡,而不能让捣糨糊流行。

看不懂

余文中最后一段蛇足,太掉身价。

鱼愚

作为一个知名学者,对学术应该有严谨的作风,虚心的态度。什么时候,秋雨先生成了一尊谁也碰不得的神了呢?时无英雄,使余秋雨成名!

余秋雨的流行反映了眼下中国大众文化品位的低下!悲乎!

北大中文系教师

本来是学术讨论,你说出你立论的根据,我说我的,看谁更站得住;可是你一摆出闻人腔来,味道就不一样了。由此也可以看出,余秋雨已经完成由一个文人向闻人的转变了。金文明是个学人,学人和文人还可以讲讲理,可跟闻人,你还有什么话好说?!我刚读完《石破天惊逗秋雨》,其他不敢说,有两条:一、余秋雨要给金文明开书单,肯定没有资格;二、余秋雨要写普及文史知识的书,可以,他的秘书会读的,至于我,为了保护自己的牙齿,肯定不读。

铜豌豆

任何人都会犯错误,关键是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的错误!金文明先生的方式固然可能过激了一点,但余秋雨的反应确实让人很难持一个正面的看法。作为一个当代文化名人,作为一个有点名气的公众人物,本身就是社会的焦点。大伙都看过武侠小说吧,一个默默无闻的武林人士想要快速成名,最好的办法就是挑战武林第一高手。而武林第一高手的态度,就能决定他是否成为一个真正的武林大师。按照余秋雨先生的今天的成就与地位,不断地受到别人的攻击也是很正常的。一方面因为他的地位,不排除有人想借他而出名;另一方面余的作品中也确实有一些错误,为真正的追求真理的文化人士所不能容忍。而余秋雨对待这样的攻击的态度与反应,实在是使得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我甚至认为余秋雨只能算是个相当优秀的文化写手,而不能称之为一个文化作家、散文家、评论家……等等,更称不上文化大师。真正的大师,不但要有高深的专业修养,更要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如果媒体读者一味地把余秋雨先生追捧为文学大师,这实在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民族的不幸!

写这点东西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余秋雨先生的胸怀距离大师的标准还有点遥远,心中有点难受。我们这个社会是怎么了,为什么大家就不能心平气和,就事论事,非要争个你死我活呢?

手下留情,何必鸡蛋里挑骨头

自主学生

读余先生的书,主要是读他的思索、感悟和理想……金先生等诸位对史实很重视,不如推荐读者都去读史书。只是文以载道,如问金先生对某段历史的看法,不知是否会说:"太史公曰:……"

疏影暗香

改革开放需要一个过程,人的思想解脱束缚也需要一个过程,余秋雨的散文是一种文化感慨,是一种文化认识,引发了我们日渐麻木的文化神经的觉醒。就这一点来说,许多人应该感激他。

散文,本身就是一种自由的文体,自由的形式,可能是一种突发的感想,这样的文字往往能给人以震憾,这正是源于了作者的真实情感。在这种时候,何必再去深究这些陈年老古董的严格确切的年代或者一些字节上的错误呢!请看这热热闹闹的书市上,多少流行的畅销书,有几本的思想立意能与余秋雨的相比呢?同样所谓畅销吧,大家更愿意要哪一种?

请手下留情,不要打击了文人的思维广阔,不要打击了文人的文思泉涌啊!

说句公平话

我以为,对余秋雨先生也不要骂得太厉害。他的散文还是有存在的价值,而且,是不算太差的散文。不要全盘否定他!金文明先生的"咬文嚼字",指正了余先生写作中的学风和文风问题,主要是余凭借他的小聪明,喜欢"捣糨糊",对自己论述、发挥的论题,往往在根据不很充分的情况下,就先入为主地乱下结论,他太想一鸣惊人了,再加上他在读者及市场的追捧下忘乎所以,变得越来越霸道和傲慢。如果他从金文明的书中汲取营养、接受教训,我认为,余秋雨还可以是一个很不错的作家。他不是落水狗!大家不要对他恨之入骨。我认为,这样做太过分。

丑陋的上海人

从记者访金文明的东东中录一段金的原文:谁会到沙漠里去建造莫高窟?余秋雨先生在《文化苦旅·沙原隐泉》中写道:"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泻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但其实莫高窟是建在距敦煌50里的鸣沙山上,而不是沙漠中。

金是不是有点鸡蛋里挑骨头!这也叫考据?这也叫金文明静下心来做学问的杰作?

  

(《校对之友》编后:本文转自《中国网友报》。)  


“编校合一”的利与弊

http://www.pladaily.com.cn/item/xwycc/200403/txt/31.htm

  

  包桂琴撰文指出:新闻出版单位一般都设有专业校对,但在一些较小的新闻或出版单位,往往采取"编校合一"的工作方法,即编辑既要负责加工修改稿件,又要负责稿件的校对。这种工作方法能够节省人力、财力,但也容易产生弊端。比如,编辑在加工修改稿件时不够认真,而是将编稿的程序有意无意地放到校对这一环节中处理,既延长了校对的时间,又加大了排版人员的工作量,甚至影响到报纸、刊物的出版时间。另外,由于编辑自己编审、自己校对,容易造成校对时不再对照原稿,导致掉段落、漏词句或出现其他错误。"编校合一"的工作模式还加重了主编、编审和总编的工作负担,导致报刊到了终审付印时仍有大量改动,容易出现新的差错。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编辑在编稿中要履行好职责,对稿件内容、修辞认真编修,力争万无一失;要按照校对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校对,特别注意标题、数字、时间、人名、地名、名词术语、关键词等一些细节部分。

(《新闻论坛》2003年第5期)

  (邵 薇整理)

  


本刊第2期《采访实录:“校对网”的理念——IT精神与享受工作》差错更正

  由于工作疏忽,本刊第2期文章《采访实录:"校对网"的理念--IT精神与享受工作》中,出现了几处差错,现纠正如下。

  1.我很高兴的是,在挖掘的过程中,校对技术是所有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是所以新闻出版行业的基石。

  其中,"所以新闻出版行业"应为"所有新闻出版行业"。

  2.我想自然可以提升真个校对人员的形象。

  其中,"真个校对人员"应为"整个校对人员"。

  3.还有,校对既然挑错必然涉及到勘误,所以,校对技术本身就具有建设性质,这弥补了新闻炒作"害人"的弊端。

  "涉及到"应改为"涉及"。

  4.当然,校对接触的文字最多,所以,校对网的自足点应该是语言文字。

  其中"自足点"应为"立足点"。

  作为校对人的刊物出现了编校差错,十分不应该。本刊为此向朔漠鹰扬和所有读者致歉。

  此类差错以后本刊将尽力避免。同时,希望读者对本刊今后出现的此类差错进行监督,发现差错,及时反馈,以利本刊及时更正。对于带有典型意义的差错,本刊将予以专题刊登。

  

  《校对之友》编辑部  


特别推荐:校对工作必备法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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