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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国内生产总值
李南生
何谓GDP?按过去的解释,大概就是:
GDP即英文(gross domestic product)的缩写,也就是国内生产总值。它是对一国(地区)经济在核算期内所有常住单位生产的最终产品总量的度量,常常被看成显示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生产过程中的新增加值,包括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磨损价值,但不包含生产过程中作为中间投入的价值;在实物构成上,是当期生产的最终产品,包含用于消费、积累及净出口的产品,但不包含各种被其他部门消耗的中间产品。
GDP的测算有三种方法。生产法:GDP=∑各产业部门的总产出-∑各产业部门的中间消耗。收入法:GDP=∑各产业部门劳动者报酬+∑各产业部门固定资产折旧+∑各产业部门生产税净额+∑各产业部门营业利润。支出法:GDP=总消费+总投资+净出口。
上面是来自号称“为广大网民提供的超越传统百科全书的网上问答平台”——“百度知道”的“最佳答案”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549.html。但是,现在看起来这个解释有问题啦。
据中国网报道,2004年1月20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记者招待会,在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发布了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数据。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在这次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为了科学地计算和使用GDP,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开始对地区GDP核算工作进行如下的改进和规范:
“一是改进地区人均GDP的计算方法。人均GDP是一定时期内GDP与同期人口平均数的比值。按照国际惯例,人口数应该用同期常住人口。我国在核算制度中也规定,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计算人均GDP时人口数都采用常住人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区在计算人均GDP时,使用的人口数据口径不尽相同,一些地区采用户籍人口,一些地区采用常住人口。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地区间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一个地区的户籍人口与常住人口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采用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难以客观地反映一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也影响了地区人均GDP的可比性和准确性。为了准确地计算各地区人均GDP,保证地区之间数据的可比性,决定各地区要统一使用人口统计中的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并对历史数据做同口径调整。过去采用户籍人口计算人均GDP的地区,作为过渡性措施,可在两年内同时计算两种口径的人均GDP,两年后取消按户籍人口计算的人均GDP。
“二是规范地区GDP及相关指标的中文译名。GDP的英文全称为Gross Domestic
Product,我国习惯上将国家和地区的GDP统称为国内生产总值。Domestic一词有‘国内、地区、当地、家里’等多种涵义,一些专家和学者认为,将全国和地区的GDP一律称为国内生产总值显然不恰当,香港特别行政区统计部门在使用这一概念时就是用的‘本地生产总值’。为了更加准确和规范化地表述,决定将地区GDP的中文名称作如下调整: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如‘××省生产总值’,简称为‘××省GDP’。各地GDP
称为‘各地生产总值’。”
以上引文见中国网http://www.china.org.cn/chinese/2004/Jan/484347.htm。上面的第一点我们不去管它,因为我们不是经济界的专业人士。值得注意的是第二点--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新规范,今后GDP显然就有了两个不同的名称——“国内生产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
从我的观察看,至今为止仍有不少作者和编辑没有注意到GDP中文名称的变化,校样中将“地区总产值”错称为“国内生产总值”的现象屡屡不绝,而校对也往往对此没有警觉,以致这类差错时常堂而皇之地在出版物上现身。在此,提请同行在工作中注意,千万不要再允许把各地的GDP也称为“国内生产总值”的现象出现了。
载2005年《校对之友》第15期(200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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